● 萨达姆死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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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雄乎?暴君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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萨达姆让绞死了。
在中军论坛,大家一片的愤愤不平,众口一词的猛轰美帝国主义。
有人呐喊出了“一个萨达姆死了,千千万万个萨达姆站起来了”,这气势,整个一新版的两个凡是-“凡是美国人反对的,我们就支持,反是美国人支持的,我们就反对。”
但如果美国人让狗咬了呢?那条dog,算是我们朋友呢?还是我们的同志?老美打了塔利班,“不拉灯”支持那伙子疆毒,那疆毒呢?美国敌人的朋友,是我们的什么呢?
而在天涯社区与水木清华,知识分子们却是一片彩声,还有人说要“浮一大白”,来庆祝暴君的灭亡。这帖子一路看下去,自己也就纳闷了,同在一个国家,怎么草根与精英们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?
看看谁的言语,都感有点逻辑,但我们的时下呢?是向左呢?还是向右?还有这个时代下的自己呢?
老萨是罪有应得呢?还是一反美烈士?
自己是一愤青呢?还是一自由主义者?这两个观点在我脑中不断的博弈,搞得自己有点无所适从了。一会感觉自己在欢呼,一会又看到自己在悲伤同志。看来在精英们的大本营
看得久了,书也读得多了,沾染上了点知识越多越反动的毛病。后来想了半天,感觉出了一句法律化的言语:
“萨达姆是死有余辜,但占领状态之下的审判,却是没有程序正义,没有程序正义,也就不会有实体正义。所以,老萨死的有点不公正。”
这么一说,痒痒肉倒算是挠到了。
可这痒痒挠还没伸下去,就见到某些精英们,又开始棒喝:程序正义?你要程序正义干什么?,什么?你不相信美国人的话,哼!美国人的话你也不信?是不是你也藏了大杀器?你明面上是反对霸权,实际上是恐惧民主!潜意识里是奴性十足!
这几棍子打下来,自己这一小民,算是明白了,反对美国,不是反对霸权,感情是反对普世的民主,这大帽子扣下来。哪个也不敢戴到头上
。党报不是都说了么:《民主是个好东西》,品了三国的平民教授易中天不也说了么:《人权也是国力》。这年头,谁也不敢说自己反对民主;反人权;于是自己就又照顾不到自己的逻辑了。
想了半天,原来中国的知识分子们,哦,对了,知识份子前面得加“公共”二字,几千年来的,中国的公共知识分子们,都有逢事先抗上一道德大旗的传统,以便教化小民时,站在理论的高度与先机。感情到了今天,“公知”们是把自由主义,抗到了肩膀上,这自由主义,还是要加定语的,美国的自由主义。
于是,凡是美国人认为对的,就是对的,美国人认为错的,就又是错的。搞了半天,美国人不但是世界警官,还是世界法官!善恶对错,几千年来困扰人类的这一伪命题,也就这么解决了。
先不说这观点与那些无知小儿们(某些人口中原话)口中的“反美版两个凡是”,除了论点上的相反,逻辑上又有何区别呢?(怪不得,98年时《中国可以说不》一书的几个作者,在书中猛轰知识界亲美
呢!)
假设如果有一天美国人说我们错了,我们是错了呢?还又是对了呢?到那时,那我们是继续追求普适价值呢?还是民族呢?
这个问题又开始干扰我了。想了半天之后,看来还是自己书没看够,搞不清这么深刻的命题,倒算是明白另一事了-
美国人的民选政府拼命的在为自己的国家赚利益;一个独裁的暴君在各方利益的博弈之下被绞死;而我们国家的文化人则拼命在总结其中的是非对错,以便教化于民,说不定还想文谏胡总。多好一件事啊,美国人得到了石油,伊拉克人得到了民主,我们则得到了教育意义。
三赢的局面啊!(怎么还是感觉这话与这事儿荒诞呢?)
2006过去了,萨达姆却被搁到那边了,一个70岁的老人,死了。。。。。。
布兜